世界周刊 2010年7月18日 问答

问答 1. 2. 3.


问答 1.

探亲签证 必须申请人亲递申请

杨读者问:

我是美国永久居民,已移民约五年。这些年来,我只在去年回过中国一次。请问:

我有资格申请父母来美探亲吗?我的父母都已70多岁。两年前申请过父亲来美探亲,但被拒,原因是说我没有资格申请,也许我被仲介骗了。如果我有资格为他们申请,在美国需要办什么手续?

李亚伦律师答:

旅游探亲签证要由申请人自己申请,不是由美国的亲戚申请。但你可以提供证明文件,如写封信保证你在经济上会支持他们,且他们在探亲后会返回中国,并填写经济担保书,附上你的工作证明信、银行信、最近的工资证明及税单。

旅游探亲签证由美国领事馆官员自行作主,并审核游客在美逗留的这段时间,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有足够的财力支持他们,并且他们打算返回中国。

我们估计,上次你父母透过仲介协助申请时,你有能力担保他们,但你父母的案件被拒可能是无法说服领事官员他们只会在美国短暂逗留。


问答 2.

凭护照绿卡号码 可返美国

一位母亲问:

我是美国公民,申请儿子来美。他于2009年12月进入美国,至今还没有收到绿卡。儿子来美一个月后,我们收到移民局的来信,说如果儿子改地址,必须在30日内通知移民局。因为我们没有改地址,故没有回信。请问:

如何查询是何原因他至今还没有收到绿卡?由于儿子必须在今年7月回中国一个月,没有绿卡是否会在回美时被拒绝入境?他的护照上有绿卡号码,是否可取代绿卡入关?他的护照上说绿卡的临时印记有效一年。是从儿子入境那天算起,还是以广州面谈那天算起?

李亚伦律师答:

你首先应该让你儿子与美国移民局的全国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1-800-375-5283,服务中心的代表人员会协助你们。你儿子再入境不会被拒,因为他护照上的移民签证及入境印记,将允许他在入境日一年内返回美国。你可以从他2009年12月的入境日起算。



问答 3.

F-1学生转校 五月内身分有效

洛杉矶读者问:

我在2004年帮我女儿的家人申请移民,我刚收到移民局的通知说她的案件已获批准并转交全国签证中心。今年6月,我女儿的儿子刚从美国高中毕业(有I-20入学许可),并获得洛杉矶加州大学今秋的入学通知。孙子的I-20于6月已过期,但加州大学9月才开学。如果他现在回台湾,再出境时会面临兵役问题(他于1991年4月出生)。

如果他留在这里,就会逾期居留,且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I-20得不到美国在台协会(AIT)的签证。如果他离开美国,回来时会有问题吗?

如果留在美国,等他母亲拿到绿卡后他能不能调整身分?

李亚伦律师答:

F-1签证的学生,在一个教育阶段结束后继续另一个教育阶段时,只要新的教育阶段在旧学期结束后五个月之内开课,将被认为继续保有学生身分。你的孙子应该与他的高中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指定导师讨论转校的影响。

由于他的转校会在五个月内完成,你孙子会被认为仍维持学生身分,而不必离开美国,也不必通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要求恢复学生身分。

只要你孙子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分,就有资格在美国调整身分,而不用去领事馆办理移民的身分。

至于你的孙子能不能随著你女儿一起来,不需要你女儿另外为他递件申请而等第二个优先日期的排期,而是取决于你女儿的优先日期是否在孙子满21岁前就排到。

如果无法排到,那么就要看孙子是否有资格按儿童保护法(CSPA)移民。

在某些情况下,儿童保护法能够冻结子女的年龄,让申请的I-130案件在移民局等待的处理时间,从子女的年纪中扣除。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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